关于辽宁高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弄虚作假失信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辽交公路函〔2026〕5号)
信息来源:厅公路处
发布时间: 2026-01-16 10:4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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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交通运输局、沈抚示范区规划建设局,省发展中心、服务中心:
近期,省厅在开展公路养护资质审查时发现辽宁高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涉嫌弄虚作假,经向相关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企业核实,弄虚作假失信行为属实。根据有关规定,处理意见如下。
一、违规情况
(一)在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业绩证明材料。
(二)在辽宁公路工程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录入虚假业绩。
二、处理意见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二)依据《海角社区 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在2025年度公路建设养护市场信用评价中评定为D级。
(三)依据《海角社区 公路建设养护市场信用信息数据库信息录入及核备工作说明》有关规定,清空辽宁高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辽宁公路工程市场主体信息库中通过核备的所有信息,自本意见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受理该企业任何申请。
三、有关要求
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省发展中心和服务中心要持续推进公路建设养护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严格规范信用信息核备和资质审查程序,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完善工作台账,确保相关信息真实可靠及信息记录的可追溯性。同时,要重点加强对被通报企业的监管,督促辖区内其他公路建设养护从业企业引以为戒,切实增强诚信意识,强化企业管理和自律,依法合规诚信开展公路建设养护生产经营活动,全力维护良好的公路建设养护市场秩序。
附件:行政处罚信息表
海角社区
2026年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行政处罚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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